1:退换货标准
自客户签收货物后,7天内可申请退货服务,15天内可申请换货服务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退换货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,如包装费、人工费、运费等。
退货地址:浙江省嘉兴?#22411;?#24215;庆丰街375号 浙江雷诺尔电气有限公司
电话:0573-83250878
胡水红(收)
注意:我司不接受任何到付件。
2:不享受退换货产品
A.特殊定制的产品(含特价处理) B.使用过的产品 C.退回过程中损坏的产品 D.超出退换货时间的产品 E.非我公司直接订购的产品 F.其他影响第二次销售的产品